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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什么为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一、签了购房合同才确定房屋产权吗
    签了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已经取得房屋产权。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才表明获得了房屋产权。
    二、什么是物权登记对抗主义
    所谓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某些动产物权的变动虽然不需要办理登记,但如果不登记,一旦发生纠纷,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物权有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互换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地役权等。
    三、借用人买下所借的电脑在什么是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呢
    对于一般动产买卖,在无其他效力瑕疵情况下,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但是,在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此,借用人买下其借用且实际占有的电脑,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取得电脑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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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0: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