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主体消失怎么办 |
释义 | 自诉案件主体消失的,法院应当延期审理,待自诉案件主体出现再进行审判。若是主体死亡的,法院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刑诉法16条是什么 刑诉法16条的内容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二、犯罪的追诉时效过了怎么办? 犯罪过了追诉时效期限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信用卡诈骗罪可以被撤诉吗 信用卡诈骗罪不属于自诉案件,因此被害人不能通过要求撤诉的方式来终结诉讼程序。但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可以撤销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如信用卡诈骗罪侦查过程中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而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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