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1、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如下: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优先履行; (2)均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优先履行;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付款数额的多少以及先后、是否办理网签、合同成立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1、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 2、提存房屋产权证,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 3、购房者要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