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 |
释义 | 本文指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其对社会产生危险。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危险。 法律分析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还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拓展延伸 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条件与程序 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条件与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当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可以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具备固定住所、有稳定的工作或经济来源、有担保人等。程序上,一般需要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或法院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决策。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避司法追究,同时也考虑到社会的安全和公共利益。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为确保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应根据相关条件和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并确保在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避司法追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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