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程合同认定为无效工程未验收处理如下: 1、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3、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