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餐饮业为代表的商业主体涨价,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虽然涨价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但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考虑还是从其自身商业利益出发,“涨价”绝不可以任性而为,至少应当注意下列方面:1.适度涨价此次“海底捞们”涨价之后,众多普通食客的第一反应就是“贵,吃不起了”!尽管餐饮企业认为涨价幅度已被控制在最低限度之内,但仍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凛冬将至”,遭受打击的不止是餐饮企业一方,大部分消费者们的收入同样锐减,消费能力降低使得他们对价格的敏感度更明显。所以,经营者在通过提价方式转嫁经营成本时应充分考虑到消费者是否能够接受,尤其是处在总体经济下行的消费敏感时期。2.提前告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知情权,经营者应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质量等真实情况明确告诉消费者,此处的“真实情况”自然包括价格的突然上涨。自海底捞的米饭涨到7元钱一份以后,有表示理解的网友说“它涨价就涨价,不吃就是了”,但试想在未提前知晓菜品提价时,服务员微微一笑拿着点菜单,摆好碗筷倒好茶,而正气定神闲看菜单之时的消费者猛然发现菜品超出预期地变贵了,此情此景又有几人能霸气地拂袖而去呢?消费者本就享有知情权,餐饮企业将提价情况提前广而告之不仅是法律设定的义务,更是表现了企业为消费者们保留一份体面的真诚和情怀。3.担当社会责任在这次餐饮企业的涨价风波中,有人评价其行为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特殊疫情时期,大家都很艰难,企业为增加利润实施涨价行为,实属趁火打劫。这种说法虽有以道德绑架企业的痕迹,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应负起一份社会责任,责任的大小可视情况而定。海底捞、西贝等餐饮头部企业可能确实到了生死存亡之际,但其中部分企业已实际获得了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支持,如西贝餐饮集团收到来自浦发银行北京分行4.3亿元的授信,其中1.2亿元已到账。如果这些龙头企业都不能为社会多考虑一分,那么又如何能指望朝不保夕的小微企业有能力扛起责任?当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承诺不能仅停留在语言层面,应以实际行动落实。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了“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包括西贝、汉堡王在内的若干企业也共同发出“三保行动,让我们一起出发”的倡议,西贝的举动赢得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但不久后的提价行为亦着实惊呆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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