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有: 1、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当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额=销售额×税率; 3、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后,应当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