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特别约定,那么在结婚后所得的以下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知识产权收益等。但是,继承或者是受赠的财产,如果可以明确归属于一方,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