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预付款收到后不退是否属于诈骗 |
释义 | 要视情节而定。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本短缺。预付款不具有保证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两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限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1.如果收取预付款的时候隐瞒或者伪造了事实,并且目的即为非法占有预付款,那么可能构成诈骗。 2.如果属于正常的缔约失败,认为责任在对方而不返还预付款的,则属于普通的民事违约纠纷。 一、定金和订金都能退吗 定金和订金都存在可以退的情形,但是二者性质和适用的情形不同。定金是有担保性质的,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则定金不退;反之如果是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有预付款的性质,一般只在合同履行不了时才会退。如果合同正常履行,订金就会被算到合同款项中。 二、签订合同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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