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人若欺骗委托人,如果是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欺骗,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欺骗,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则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理居间合同案件纠纷应该注意是什么呢? 审理居间合同必须公平确定双方责任: 1、居间人在完成提供订立合同机遇和介绍人物以后,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酬金。 2、委托人擅自变更或取消委托指示,造成居间人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并应适当承担违约责任。 3、居间人必须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如果有意做出有利于与委托人缔结合同的第三人行为,则不能向委托人要求给报酬和费用,且应按前述原则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而造成委托人财产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跨国买房起纠纷,中介是否承担责任 1、通过中介买房产生纠纷中介存在过错的有责任,中介无过错行为的没有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三、中介隐瞒房屋重要事实怎么处理 中介隐瞒房屋的重要事实,实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中介费,并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签订合同的事项。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