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慢性肾病是否存在误导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保险公司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慢性肾病,且被保险人已交纳相应保费,则保险公司拒赔可能存在误导行为。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患有慢性肾病,或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已明确排除慢性肾病,则保险公司拒赔不构成误导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九条: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告知投保人其需要如实告知的事实和情况,并书面记录。 3.《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需要保险人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事项。 4.《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不得以虚假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5.《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欺诈对方、对抗交易伙伴。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购买和承保过程中应当互相如实告知,合同约定明确的保险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不得以虚假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