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执行人的财产的调查方式包括: 1、在电脑系统上查询,执行法官可以在执行案件立案之后,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方位的调查。 2、现场调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提供财产线索或者下落不明,则执行法官会上门走访,了解具体情况。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当填写财产调查表。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三日内调查核实。财产线索确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查明财产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