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校生被打学校不一定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且是由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 教育职责导致孩子被打的,则学校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大学校被打,只要不是学校的教职工打的学校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由于学校以外的第三人打的,则学校也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只需要在没有尽到安全管理、教育职责的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 一、民法典大学生意外坠楼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大学生意外坠楼学校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学生在学校受伤学生承担什么责任 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又有具体侵权人的,学校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