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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标注意事项
释义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不能遗漏,否则就构成对投标人的不公正对待。如果是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则应不予开启,原封不动的退回。按照本法的规定,对于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如果对于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也进行开标的话,则有可能造成舞弊行为,出现不公正,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这是保证开标过程透明和公正,维护投标人利益的必要措施。要求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可以使权益受到侵害的投标人行使要求复查的权利,有利于确保招标人尽可能自我完善,加强管理,少出漏洞。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是保证开标公开透明,维护投标人利益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开标记录应当包括当众宣读的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与包装、单位、生产企业名称、投标报价、提前结算货款的优惠比率等。
    开标注意事项有:
    1、明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提前到达现场。
    2、开标现场需要供应商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人证、双面胶、透明胶、胶棒、小刀。签字笔、开标记录表、U盘两个(以备其中一个不识别)、计算器、有些开标地点还需携带介绍信)。
    3、开标时要保证标书密封完好无损。
    4、投标内容包括: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资格候审文件、投标光盘(电子辅助评标时的评标光盘及密码)、唱标单、以及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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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