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驾驶证 转移如何办理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条件 首先是取得驾驶证满一年的,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迁移: (1) 违章 、事故未处理完结的; (2)驾驶证在吊扣期内的; (3)正在实习期的驾驶证; (4)持学习驾驶证的; (5)增驾学习期间的。 如确需办理,由本人申请注销增驾车型的学习证后予以办理。 二、手续 外地驾驶证转入办理程序: 一、本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 1、持 身份证 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4、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5、经网上查询核实,复试道路驾驶(科目三)合格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二、外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 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 户口迁移证 明和劳动人事部门调令; 3、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5、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经网上查询核实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三、转出和转入: 1、因改变长期居住地或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在新的居住地或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的,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并须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和审验有效期内办理。同时履行以下手续: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 户口迁移 证或暂住期一年以上的 暂住证 ; (3)交验驾驶证; 2、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的车辆管理所,经审核各项登记项目后同意转出的,应发出驾驶证转籍通知书,连同规定的驾驶证登记资料一并装封后,由申请人携带交给新的居住地车辆管理所。转出的驾驶证副证应加盖有"转出"字样的印章,转出的驾驶证的转入地未受理前仍属转出地管理。 3、将驾驶证转入新居住地或暂住地换发驾驶证,须在转出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并须履行下列手续: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3)暂住的还应交验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4)递交由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袋封的资料; (5)交回驾驶证; (6)接受身体检查; (7)送交本人相片2张。 机动车驾驶证转户包括转入和转出两个环节。第一步,从原发证机关办理转出,要提供转入地暂住证( 户口 迁移的,提供户口迁移证)和驾驶证等手续,还必须在 驾照 有效期内办理;第二步,转出地车管所同意转出,发出驾驶证转籍通知书、驾照登记资料(密封),一同由申请人转交给转入地车管所;第三步,在转入地车管所申请转入,要提供身份证、暂住证(一年以上)、转出地车管所提供的资料(密封)、相片等资料。申请转入要在转出后一个月内办理。驾照吊扣等几种特殊情况下,转户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请注意有关规定: 1、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并当场签字,不得委任他人代理。 2、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 》;外地人还要加本地暂住证。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在异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许可的转入的,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4、以下三种原因可以直接办理转入: ①、因 户籍 迁移我市,驾驶证随户籍转入我市的,直接转入; ②、因在外求学(大学)期间在求学地申请取得的驾驶证可以直接转入我市; ③、因工作调动需将驾驶证转入我市的,凭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证明直接予以转入;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驾驶证转移如何办理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驾驶证换证流程具体怎么操作:一、申请条件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进行审验,需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二)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三)申请人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四)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二、办理地点(一)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点击查询)办理;(二)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点击查询)或交通支、大队车管站(点击查询)办理。三、提交的资料(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二)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应当提交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1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四、收费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五、收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4]2955号)。六、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七、身份证明是指:(一)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四)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五)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六)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七)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八、住址是指:(一)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记载的住址;(三)境外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或者住宿登记证明记载的地址;(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九、办理程序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制作发放驾驶证。十、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