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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拆迁土地税不要缴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税收政策的通知,个人所得税免征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取得的拆迁补偿。企业购买或者改良固定资产,取得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者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对其他固定资产的置换、改良、技术改造、购置没有计划或项目报告的,从全部拆迁固定资产的折现价值和处置成本中扣除搬迁所得加上全部拆迁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计入本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和企业所得税。
    一、征地补偿款有税吗
    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厂房拆迁获得的补偿款需要缴税吗
    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
    1、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搬迁。
    2、有新的投入计划或立项报告。此案中,由于企业提供了政府搬迁文件、搬迁协议、搬迁计划和重置固定资产的立项报告,根据上述文件,此项收入可不在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很明显,企业当年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除了涉及企业所得税外,还涉及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3个税种。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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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