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赡养母亲20年,儿子未赡养,老人的钱怎么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在法律上,儿子和女儿都是有继承权的,而且本来就是平等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其次,法律也规定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遗产,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少分,甚至可以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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