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用工协议的最大期限是多少? |
释义 | 临时工合同不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分别是无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企业用工的临时性或长期性并不能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报酬的约定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以双方约定的日薪来否定劳动关系是没有依据的。 法律分析 不存在临时工合同。目前法律范围定义三种用工合同,一固定期限,二不固定期限,三以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半年合同到期后续签是很正常的要求,当然你们双方约定半年一签的也可以,连续到第三份合同你可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是指按照国企固有的管理模式及固有的思维方式,企业临时用工是不可取的,因为国企本身已经存在冗员问题。 临时工的说法源自于计划经济时期,一般不享受企业固定工的相关待遇。《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企业用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开始由劳动合同调整。临时工的说法逐渐淡出人们视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一种是无固定期限,一种为有固定期限,还有一种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几个月,也可以是十几年。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亦可能是针对临时性的、无法确定结束时间的工作任务而设定。由此可见,目前企业用工是临时性还是长期性,并不能作为判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而劳动报酬的计发方有计时制的,也有计件制的。除了规定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外,法律很少有对企业如何约定报酬的强制性规定。仅以双方约定的是日薪来否定劳动关系亦无依据。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用工合同分为固定期限、不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临时工的概念逐渐淡出,用工性质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同时,法律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报酬的约定一般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以日薪约定不足以否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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