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侦查阶段拘留期限是多少 |
释义 | 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为十五天,最多不超过37天。特殊情况下,对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安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侦查,并提交取检察机关批捕,避免违反相关规定。先行拘留的情形包括正在实行犯罪、被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企图自杀或逃跑、有可能毁灭证据或串供、身份不明、有重大嫌疑的流窜作案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法律分析 一、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是多久 1、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为十五天,最多不超过37天。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案件的侦查,并提交取检察机关进行批捕,并在批捕后继续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配合公诉机关和法院对诉讼案件进行合理的判决,避免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二、哪些情形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拓展延伸 公安侦查阶段的限期拘留如何执行? 在公安侦查阶段,限期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用于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证据的保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期拘留措施。执行限期拘留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格操作,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执行步骤包括:依法决定限期拘留的起止时间、告知被拘留人权利义务、监视拘留人的行为、提供必要的生活待遇、记录拘留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机关等。同时,公安机关还应当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拘留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总之,公安侦查阶段的限期拘留必须依法执行,确保程序合规,保障正当权益。 结语 公安侦查阶段的限期拘留是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和证据保全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留时间一般为十五天,最多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应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四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公安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侦查,并提交批捕,配合公诉机关和法院进行合理判决,避免违反相关规定。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总之,公安侦查阶段的限期拘留必须依法执行,保障程序合规和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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