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
释义 |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条件一般有: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且案件特别重大复杂;法律规定的延长情形,比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等。 一、网络诈骗立案后多久开始侦查?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诈骗罪共犯金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后多久判刑 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后,会在一个月内作出判刑。如果是检察院批捕,那么会在一个月之内宣布判刑,但是针对非常严重或者是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于取证不叫困难那么会延长一个月。但是对于正常的案件都是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宣判的。只有在取证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延长时间。 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3、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4、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5、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6、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每次公安机关将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审查起诉期限均可延长半个月; 7、在宣判后10日内,被告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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