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试乘试驾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1.假如试驾车辆正常年检且契合安全要求、试驾人员有合法驾驭证的,则应该实践的驾驭人员(即试驾人)根据事故责任来进行补偿。2.假如试驾的车辆无行驶证,或驾驭车辆的试驾人员没有驾驭证的,则应由试驾车辆供给方的试驾人员根据事故责任承担连带的补偿责任。3.假如是试乘的,交通事故致试乘人受到损害的,试乘有能够要求供给试乘效劳者承担补偿责任。试乘人有过失的,应当减轻供给试乘效劳者的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形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缺少的部分,按照下列规矩承担补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补偿责任;两头都有过失的,按照各自过失的份额分管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没有过失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补偿责任;有根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有过失的,根据过失程度恰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补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失的,承担不逾越百分之十的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