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2、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流水号申请人在具有证件照相资质照相馆拍摄的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单上的流水号。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馆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2)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3) 连续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