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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玩忽职守犯罪的主体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可见,除国家工作人员之外,一般的犯罪主体是构不成玩忽职守罪的,另外法律上规定的犯罪主体分成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是这些都属于一般主体,但类似于玩忽职守罪还有贪污罪等,犯罪主体就只能针对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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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8: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