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义务是: 1、使用商标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转让或许可使用该商标的,应当与另一方订立书面协议; 3、商标在核准注册后一定期限内必须使用,否则将丧失商标权; 4、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其他义务。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 1、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国内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3、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