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加居住权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双方要签订房子居住权合同。 2、携带者房产证、居住权合同等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添加居住权手续。 设立居住权的情形如下: 1、离婚时为使对方立刻支付折价补偿款,在房产上设居住权 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对方所有,但对方必须向你支付相关数额的房子补偿款。在你把房子彻底过户给对方时,请求对方为你办理居住权设定备案。 2、结婚时可请求对方为自身设居住权 这是婚前房子加名问题的灵活选择,可设定一个固定时间或按晚年为限的居住权,这样既维护女方的居住利益,还可防止在房产证上加名纠纷。 3、老人立遗愿为喜欢的人设居住权 老人能在立遗嘱时,明确为心仪的人设定一个固定时间或按晚年为限的居住权。老人去世之后,子女需按老人的意愿配合其办理居住权设定备案,保证老人心仪人的居住权利。 4、实现“以房养老” 老人可把自有房子抵押或卖给金融组织,同时在房产上给老人设定居住权,老人可经过合同规定按月领取一定的售房款,并在房子中居住到死亡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