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和其他争议的,作为协议的一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以前的行政协议有纠纷的,需要进一步确定,因为当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范,应当按照符合行政协议的条件,按照行政协议处理。在实践过程中,因为二零一五年之前有些行政协议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些协议也不是绝对的符合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2015年5月1日后订立的行政协议发生纠纷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及本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订立的行政协议发生纠纷的,适用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