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纵火罪与纵火行为罪的界限 |
释义 | 区分纵火罪与一般纵火行为的界限如在于纵火行为一般是指情节明显、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纵火行为。纵火罪和一般纵火行为客观上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因此,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理论上,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纵火案件时,对于某些纵火行为是一般纵火行为行为还是构成纵火罪产生意见分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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