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关系案件被告怎么举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四)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五)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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