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罪会不会受到严惩 |
释义 | 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否会判得重 1、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要求行为人有下列三个方面的明知: (1)明知提供毒品的对象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 (2)明知对方是用于吸食或注射。 (3)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是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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