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可以起诉女方离婚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精神病人要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应先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再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变更监护关系以及代理人。配偶是已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如果不变更监护关系,会出现法庭上原告席与被告席是同一人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可以的。精神病人要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应先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再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变更监护关系以及代理人。配偶是已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如果不变更监护关系,会出现法庭上原告席与被告席是同一人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有精神病女方起诉离婚有赔偿吗 不存在赔偿的。但是可以要求男方适当给予生活帮助。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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