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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释义
    法律分析:农村生育保险报销须满足条件两个条件,一是农村生育妇女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期间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二是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一、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住院发票、出院证、住院费用和用药清单、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证书和能提供住院医院的社保定点医院证明,带上以上资料回户口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
    二、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流产证明)或户口簿;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
    4、住院发票第一页;
    5、住院清单;
    6、出生证明;
    7、准生证;
    8、身份证;
    9、户口薄;
    10、农村合作医疗本。
    三、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以上海农村为例)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报销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报销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报销300元。
    私、农村生育保险不报销哪些费用
    1、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2、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3、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特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4、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7、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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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7: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