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育能否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释义
    农村合作医疗可报销生育费用,需持生育证且参加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乡镇卫生院顺产报销比例约80%,县、市医院需转诊,报销比例为60%、40%。未转诊至定点医院报销比例约为转诊比例的一半。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法律分析
    农村合作医疗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一般必须有生育证(准生证),产妇本人参加了当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具备以上两条在参保的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比例最高,顺产80%左右。县、市医院要办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分别为60%、40%,起付线相应提高为600、800不经转诊到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不能报,不转诊到定点医院比例是转诊比例的一半左右。想了解的更为详细情况,咨询当地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拓展延伸
    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下的生育报销规定是什么?
    根据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生育报销规定如下:在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的生育费用可以享受报销。具体规定包括:1.生育费用必须在合作医疗范围内产生,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新生儿护理等;2.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孕妇保健手册等;3.报销比例根据地方政策而定,一般在50%以上;4.报销金额上限根据地方政策和医疗费用标准而定;5.报销申请需按规定流程办理,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发票等。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或医疗保险机构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结语
    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生育费用符合相关规定可报销。报销比例一般在50%以上,报销金额上限根据地方政策和费用标准而定。具备生育证和参保条件的产妇,可在乡镇卫生院享受最高80%的住院分娩报销比例。县、市医院需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分别为60%、40%。未转诊到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约为转诊比例的一半。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9 8: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