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连续签订三次,现在签订第四次,不想续签,公司能赔钱吗? |
释义 | 公司不续签第四次合同,一般不要赔偿劳动者,但是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即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但连续续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胜任其工作且无严重过错的,双方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连续签了3次了,现在要签第四次,不想续签,能要公司赔钱吗? 公司不续签第四次合同,一般不要赔偿劳动者,但是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即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但连续续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胜任其工作且无严重过错的,双方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遗失劳动合同,只能签订续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签定时一般是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都留存一份。如果遗失了员工合同,可以向合同的相对方要求将原合同复印一份,或者要求对方配合重新补签一份劳动合同。如果以上二种方式均无法实话,劳动者每月的工资发放条,考勤记录或者是单位上班的员工工作证等证据均可以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在此我们也建议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对外签署了任何文件、合同均要妥善保管好,避免因合同遗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签订了四次固定劳动合同,属于合理吗 签订了四次固定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要求的则是合理的;如果是单位要求的,则是不合理的,而且是违法的。因为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特别要求订立股东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签订劳务合同,哺乳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合同可以吗?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续签。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五年,违法吗?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拒绝签订属于违法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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