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的附加刑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缓刑宣告后仍需执行附加刑,缓刑不影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的执行。附加刑可以随主刑附加适用,也可独立适用。具体执行时间取决于附加刑种类,罚金、没收财产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在考验期内恢复自由身,并在规定时间内执行附加刑,以避免加重处罚。 法律分析 一、缓刑的附加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宣告了之后还存在有附加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此,缓刑不影响《刑法》规定的3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的执行。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附加刑具体怎么执行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 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不影响到附加刑的执行,缓刑就是暂缓执行,只要被宣告了缓刑就会给予一段时间的考验期,过了考验期之后才能恢复自由身,而对于附加刑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这样才不会加重自己的处罚。 结语 缓刑宣告后,附加刑仍需执行。缓刑是暂缓量刑,对犯罪分子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刑罚。被判缓刑者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附加刑可随主刑附加适用,也可独立适用。罚金、没收财产可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缓刑不影响附加刑执行,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以免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四)发现假药或者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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