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党积极分子会不会过期 |
释义 | 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并不会过期。通常情况下,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但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即使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也不一定就具备党员的标准。只要以党员的标准为参照,在思想上、工作中积极进步,就有机会在以后加入党组织。 入党积极分子,指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将来发展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 2党支部推荐; 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至少一年。 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 发展对象与入党积极分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发展对象阶段是一个过渡阶段,即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期,支委会认定可以发展,但还没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一段时间。其时间长短没有具体刚性规定,但一般不会很长。在这个阶段内,党支部要做好规定的一系列工作,为支部大会表决做好充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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