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相互宝重疾险时,需要提前了解附加条款,以免因未知条款导致索赔被拒。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化格式,但保险公司可以增加附加条款。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及附加条款,并咨询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以获得更多信息。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表和投保单交付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化格式。保险公司不得在标准化格式保险合同中设置捆绑销售条款和不公平、不合理的免责条款、除外责任条款等。 3.《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增加附加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 4.《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费,履行申报和举证等义务。保险人应当及时、足额地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5.《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妥善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了合同目的或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