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在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其中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审理是例外或补充。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二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第二百九十四条人民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