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明小学转学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昆明小学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向转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与转入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就读; 2、经转入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方可到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同意后,上报转出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在学籍管理网络系统转出该学生学籍;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系统中办理接收手续; 5、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办理相关手续,每学期中途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 6、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昆明小学转学需要以下资料: 1、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3、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 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5、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6、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入学。 综上所述,学校不可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无正当转学手续的学生。因转出学校或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可能导致学生失学的,转出学校必须接收学生回校继续就读。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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