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电子眼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200元罚款。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