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方协议就是毕业生没有毕业之前的预备合同,用于约束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相互关系的一种民事协议。一旦签署了三方协议,毕业后就要到该企业就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金。你要是签署了三方协议以后不理他了,就没有办法领取新的三方协议,你就变成了社会人才,打工一族,永远不能正式就业了。 1,你毕业以后两年之内没有签订三方协议,你的户口和档案打回生源地(有的毕业生是异地高考,不一定生源地就是原籍),接收单位是生源地的人才市场。你可以到这里办理毕业以后的转正定级手续,保留那个虚无缥缈的干部身份。也继续你的档案材料和党团关系。 2,不签定三方协议你在外面工作就是打工一族,办不了完整的五险一金,因此,你在原籍签订一个假的三方协议把户口搬回去,弊端就是你永远是一个打工仔,大学白上了。如果你的就业单位是国有企业,你的报道证直接填写该单位,档案也转往该单位;如果你就业的单位是民营企业或者合资企业,你的报到证的接受地是该企业注册地的人才市场或者有的地区直接是人力资源与就业保障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