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概念不同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二)取得方式不同 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居住权取得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权力内容不同 1、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2、居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 (1)对房屋的使用权; (2)收益权,即在自身和家庭需要的范围内取得房屋收益的权利; (3)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即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实现该权利,居住权人有排除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妨害的权利。 一、居住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