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印身份证件注明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以下方法标注才不会被盗用: 1、蓝黑色笔标注复印件 使用复印件办事时,要做标注,最好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笔书写。 2、复印件要标注用途 标注要注明身份证的用途,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一般办理时可写“本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使用,再复印无效”。 3、标注分三行写,末尾画横线 最好分三行,每行最后画一条横线,防止别人加上其他的内容。 如:仅提供某某的储蓄所--- 申请办理某某--- 他用无效--- 4、标注要压住身份证部分内容 书写的标注最好和身份证的实际内容有接触,但不要压住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