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标准的参考因素包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比例以及多项指标。 法律客观: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二条 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