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索赔资料需要哪些 |
释义 | 机动车辆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事故,机动车受到了损害或者造成他人伤亡,对车主来说,要对机动车辆进行修理 ,或者对他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车主参加了机动车辆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就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以下是保险索赔资料的相关介绍,请大家阅读。 进行保险索赔应准备的资料: 1、保险单正本 承保时由保险公司交给投保人留存。 2、索赔申请书 报案时填写,填写标准见样本。《索赔申请书》需有报案人及被保险人签名,非私人车辆应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 由交管部门提供,证明内容应包括出险时间、地点、车辆牌照号、事故经过、责任划分及赔偿结果。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由交管部门提供。“调解书”中应列明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或分摊金额,主次责任的应明确责任比例。 5、三者的赔偿收据及损失清单 三者受损车辆的赔偿凭证由交管部门提供,对非车辆损失如:电杆、树木、建筑等,承修单位提供修复费用清单及正式发票。 6、修车发票 由承修单位提供。发票的台头应注明车辆的车牌号。发票应为维修行业正式发票。 7、施救费票据 由施救单位提供。其发票应为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发票。并注明使用车辆类型、吨公里数及施救内容。 8、行驶证复印件 自行复印。行驶证正证、副证均须复印。年检印章模糊的影携带原件以备检验。盗抢案件应提供行驶证原件。 9、驾驶证复印件 自行复印。行驶证正证、副证均须复印。年检印章模糊的影携带原件以备检验。 10、驾驶员会员证复印件 自行复印。行驶证正证、副证正反面均须复印。 11、赔款收据 保险公司提供样本。被保险人签字(个人)或盖章(单位),领款时交保险公司。 12、伤病诊断证明、病历 由治疗单位提供。治疗单位应是交警队指定医院。转院治疗的应提供转院证明或交警队的确认证明并加盖交警队公章。 13、医疗费用单据 由治疗单位或受害人提供。其医疗费用应为结案前发生的,且票据为税务部门印制的有效票据。 14、交通事故评残证明 由司法部门的“伤残评定委员会”提供。 15、抚养证明、赡养证明 由公安部门提供。注明家庭全部成员构成(包括已婚人员)及相互关系,复印户口卡片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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