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证遗嘱是否可以被撤销 经公证的遗嘱在下列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未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证遗嘱,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他全部无效; 6、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和变更遗嘱。如果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以最终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于: 1、公证遗嘱是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除非经过法定程序,否则不得认定为不真实、不合法。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了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 2、公证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遗嘱时,公证员应当,作为代书遗嘱; 3、变更原公证遗嘱,必须到原遗嘱公证处,按照原遗嘱的法定程序办理手续,变更或者撤销原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