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撤销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公证遗嘱撤销程序是: 1、遗嘱人提出撤销申请; 2、公证机关审查申请材料。即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等; 3、公证机关准许撤销。 一、遗嘱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遗嘱经公证机构办理登记公证后,称之为遗嘱中的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是遗嘱众多形式之一。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行为只是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所以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效力,但不一定立了遗嘱就需要公证。 二、老人写遗嘱子女全部要在吗 老人写遗嘱不需要子女全部都在,就算是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需要见证人在场的,也只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不需要子女在场。 老人写的遗嘱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有效,不需要子女在场见证: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老年人遗嘱公证流程 1、申请。立遗嘱的老人亲自前往公证机关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出具公证书。确认遗嘱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遗嘱公证办理过程中一般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遗嘱人是年老体弱者、危重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证人员在与其谈话时,要录音或录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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