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一般情况下,成年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其近亲属向法院提出认定申请,其他与该公民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程序。申请认定时除了应当提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即需要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双方关系的资料外,还需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被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如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或因处于植物人状态无意识等。 一、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介绍 法定代理一般适用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而不适用于被告行政机关,只有有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才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由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家属、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员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法定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权的取得是基于法律所规定的监护关系。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它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中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故他是由法律基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组织关系、信任关系等而规定的。此外,中国劳动立法规定,工会可以代理其会员签订集体劳务合同,参加有关劳动争议诉讼,即工会可以成为会员的法定代理人。当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或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等已经不存在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即告终止。 二、精神病患者的侵权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1、精神病患者的侵权责任承担是需要有监护人承担。《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除外。” 2、经法院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民事侵权行为的,如其本身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 3、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精神病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该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员会、村委员会同意也可担任监护人。如没有上述人员,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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