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由谁决定
释义
    一、法院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由谁决定
    1、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
    二、哪些情形可以刑事拘留
    (一)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二)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7 2: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