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服务属于哪类服务 |
释义 | 居间服务属于中介服务。是居间人作为委托人与第三方中介提供服务的行为,也就是作为中间人为他方提供服务,委托人支付中介费,具体数额需根据双方在居间合同中的约定确定。 居间服务费如下: 1、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介绍费。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收费标准如果明显超过行业标准,且操作不符合行业规范的,可以拒绝; 2、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1、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2、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具有以下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