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园欺凌会判刑吗 |
释义 | 校园欺凌事件中如果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且致人轻伤及以上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判刑。一般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校园欺凌的概念 2020年,我国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校园欺凌是一种在学龄儿童中发生的、违背他人意愿的攻击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实际或认知到的权力不平衡,会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或有反复发生的可能性 。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的“学生欺凌”与“校园欺凌”并非等同概念。学生欺凌属于校园欺凌的一种。校园欺凌的施害者和受害者既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教职员工,另外施害者还可能是对上学途中的学生实施暴力的其他社区成员。学生欺凌不涉及教职员工,规避了教师管理/欺凌学生的争议 。此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强调了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双方的权力和力量悬殊,体现了欺凌行为恃强凌弱的特点,而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并未提及这一点。 校园欺凌的参与者: 欺凌者 欺凌者是指在校园内外实施欺凌行为的一方,其中包括主要欺凌者和欺凌协助者/支持者。主要欺凌者指欺凌事件的“主犯”,即在欺凌事件中起主要作用或组织、领导作用的人,这样的欺凌事件参与者在三人以上;欺凌协助/支持者不是欺凌行为的发起人,但在欺凌开始后加入或协助欺凌。部分欺凌协助者受欺凌者的恐吓、威胁,属于被迫参与欺凌。 欺凌者往往受其自身的挫败感、羞辱感和愤怒情绪的影响,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和反社会性。而个人心理疾病与社交障碍、家庭问题、社会压力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欺凌者的产生。 欺凌者的欺凌行为是一种反社会行为,欺凌者违反社会行为规范和道德规则,对于社会和谐与稳定、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施造成极大破坏和恶劣影响。 被欺凌者 即受欺凌者,是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最大受害者,在校园欺凌行为中是处于弱势的一方。 被欺凌者遭受欺凌的诱因众多,既包括外界欺凌者的挑衅与攻击,也包括被欺凌者自身的个性特征(例如:年龄、性别、体质、外貌形象、健康状况、性倾向等)、父母教养方式、家庭结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校园环境、同伴关系等主客观因素。 被欺凌者容易产生焦虑、抑郁、低自尊、孤独感、自杀信念等内化问题行为,也可能产生违反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的外化问题行为,例如逃学、盗窃、攻击等,被欺凌者可能因此被迫在同伴群体中被边缘化。 旁观者 旁观者既不是欺凌者,也不是被欺凌者。他们不是校园欺凌事件的参与者,但目睹或听闻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在校园欺凌行为中处于旁观的位置。 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旁观者可能采取三种行为:“作为”、“不作为”、对欺凌行为起哄。“作为”是指及时为受欺凌者提供支持、帮助和保护;“不作为”是指拒绝为受欺凌者提供支持、帮助和保护;对欺凌行为起哄是指该旁观者并未表现出欺凌行为,但他的行为可能增强欺凌者的攻击行为。 旁观者的行为会产生旁观者效应:旁观者的“作为”效应能遏制欺凌行为,进一步减轻或缓解被欺凌者所受的心理伤害,并增强他们的亲社会行为;旁观者的“不作为”效应或欺凌起哄行为则会助长欺凌行为,降低欺凌者的自责与内疚感,加剧对被欺凌者造成的伤害以及催生他们的反社会行为 。 也有研究者将采取“作为”的旁观者称为“保护被害者”,即能改善欺凌事件的角色;将“不作为”的旁观者称为“局外人/旁观者”,他们的不介入和冷漠态度通常会使欺凌事件恶化 。 欺凌者、被欺凌者与旁观者的角色转变 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的角色随时可能发生相互转变。 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可能具有双重身份:某一事件的欺凌者可能在另一事件中成为弱势一方,遭受欺凌,变成被欺凌者;被欺凌者可能将自己所受的欺凌发泄在其他弱势方,实施欺凌,成为欺凌者。 旁观者受欺凌行为影响,可能加入欺凌,成为欺凌者;也可能受欺凌行为恶化影响,被波及卷入欺凌事件,成为被欺凌者。 某一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也可能在另一欺凌事件中处于旁观者 。 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关系 首先应明确,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行为人不包括校外人员;校园暴力则可能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校内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是在校学生,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既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教师 。 其次,校园欺凌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而不包含偶发的侵害行为;校园暴力则不一定是持续、反复的行为 。 另外,精神侮辱(例如:起绰号、孤立某人)等方面的行为属于校园欺凌,但并不能归为校园暴力。 但究其本质,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都属于反社会的攻击性行为,都会对受攻击者造成严重伤害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_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_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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